上班“阳了”算工伤吗?同事“阳了”,我可以不去上班吗?听听律师的专业解

 admin   2025-11-22 04:35   27 人阅读  0 条评论

网上上班“阳了”算工伤吗?同事“阳了”,我可以不去上班吗?听听律师的专业解和新冠属于工商吗的相关题,大家都众说纷纭,那么今天小编为各位带来详细的讲解。

南方网讯上班“阳气”算工伤吗?同事“呈阳性”,我可以不上班吗?在家工作有加班费吗?针对网友关心的话题,南方网、广东学习客户端编辑采访了广东省法律服务网、广东省定海臻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开焕,广东省法律服务网、广东省定海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光荣。广东一跃律师事务所,来听听他们的专业解。

1、工作中“阳”算工伤吗?员工上下班途中感染是否属于工伤?

工作中的“阳”能否认定为工伤,要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防护题的通知》的明确规定,在新型冠状病肺炎的防治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肺炎或者因COVID-19死亡的,应当视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工作中“呈阳性”,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你是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二是您正在履行新型冠状病肺炎防治工作职责;第三,您感染了COVID-19或因此死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感染COVID-19后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感染,不能认定为工伤。

2、员工可以因为担心被感染而拒绝上班吗?

不需要。除非有特殊情况或者劳动合同有特殊规定,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得拒绝上班。雇主以担心感染为由。否则,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受纪律处分的劳动者进行处理。如果员工担心感染,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改变工作方式,申请在家办公。

3.员工是否可以因COVID-19感染高发而拒绝公司安排的出差?

你可以拒绝,除非你有特殊责任。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纠纷案件若干题的解》第九条,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或无正当理由或相关政策依据,要求劳动者到疫情严重地区工作、出差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但涉及防疫物资运输等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事项的,无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4.员工感染COVID-19后选择居家隔离,是否需要向单位提交相关证明?

是的。如果员工不幸感染了COVID-19,他们需要向雇主报告。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提供感染证明。如果员工有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可以将其视为违纪行为。

5.在家工作时,我可以要求雇主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吗?

可以要求。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题的解》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未返岗的劳动者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如果通过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则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工资。在家工作的员工被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工资。同理,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6、劳动者感染病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题的解》第十五条规定保障、劳动合同在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有效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期满,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用人单位解除上述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予支持。

7、用人单位因疫情影响推迟发放工资可以吗?

可以,但建议尽可能与员工协商,避免发生劳动纠纷。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审理涉新型冠状病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题的解》第十二条,用人单位逾期不因疫情影响支付工资不得超过30日,或者未依法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确实因疫情拖欠工资的,原则上最迟不得超过30天。否则,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终止时要求经济补偿。

对于上班“阳了”算工伤吗?同事“阳了”,我可以不去上班吗?听听律师的专业解的相关题,以及新冠属于工商吗今天就讲解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能有比较好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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